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 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